❒ 天讼学习会 2020年4月7日晚,我所学习会在浙江天讼律师事务所如期举行。本期学习会由鲍善杰律师作为主讲人,与大家分享《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支付工程款案例分析》。
2021年7月3日,台州市律师协会举办2021年度律师行业优秀论文研讨会,经过紧张激烈的角逐,我所入围的两篇论文均获得“2021年律师行业优秀论文研讨会”二等奖。
2019年3月5日,甲、乙因串通投标罪分别被A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和一年二个月,其中甲的刑期为2018年5月3日至2021年1月2日止,乙的刑期为2018年5月3日至2019年7月2日止。2018年8月23日,B市公安机关对甲、乙涉嫌串通投标案立案侦查,2019年7月2日,乙在刑满释放后被B市公安机关带回B市,同日被刑事拘留。
春水初生,春林初盛,春风十里将喜讯送到浙江天讼律师事务所。开年至今一个多月时间里,天讼所陆续获得了一系列荣誉。
为表扬先进,进一步调动广大律师的积极性,推动专业委员会工作再上台阶,经市律协六届常务理事会议九次会议评议,我所卢华富律师作为市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被授予“台州市律师协会优秀专业委员会主任”荣誉称号。
2021年5月22日上午,天讼律师一行在卢华富主任的带领下,前往台州市银达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就环保合规项目进行合作交流,受到了王才虎董事长的热情接待。
《民法典》作为一部“社会生活百科全书”,与每个老百姓的生活密切相关,自2021年1月1日施行以来,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本场讲座柯律师就围绕“民法典与生活同行”这个主题展开讲解,旨在让村民们更好地了解民法典的内容,提升大家知法、懂法、用法的法律意识。
送法进乡村丨我所柯丽燕律师开展《民法典》讲座【天讼研究】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辩护思路
构成本罪,需行为人主观上明知自己销售的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主观明知包括知道和应当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