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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案例┃一起故意伤害案件无罪处理的些许感受

所属分类:天讼动态发布时间:2022-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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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这个案子事实清楚,当事人在拉扯被害人过程中,被害人诉其骨折,经法医鉴定构成轻伤一级,有辩护空间吗?

乙:现场有录像为证,只是发生过拉扯,很明显这样拉扯不可能会造成骨折,根据我们提供的骨科学专家论证意见,通过对被害人损伤部位以及《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综合分析,该骨折撑地形成可能性较大,故行为与结果间不具有因果关系,我们申请调取全部病历以及检查记录,对其重新鉴定,推断致伤机制。

……


看似铁板钉钉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件,本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当事人本欲息事宁人进行和解,最后因被害人以存在经济纠纷为由而开价近300万,让当事人无法接受。

一个当地知名企业家,“无缘无故”牵扯上官司,心情不必多言。但是心中也纳闷,为何就一只手拉她,能将她拉骨折呢?这个问题一直萦绕心头。多方咨询后,想破财消灾吧,花个几十万,将事了掉,自认为也值得。

当他来到天讼咨询我们时,我们一听案情,有蹊跷,根据当事人描述及专家分析认为不可能是拉扯形成的骨折,后通过咨询天讼刑辩机构的专家库骨科专家,这应该是典型的跌倒后撑地伤,经过和当事人的充分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要坚持对于损伤因果关系作为重要问题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委托天讼刑辩机构的卢华富律师和庞艳霞律师代理,刑事专业+技术赋能。意料之中,因双方无法达成和解,侦查机关还是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

检察院审查起诉环节,我们第一时间提交我们辩护意见和专家论证意见,经办检察官非常慎重,将所有资料提交上级检察院法医,进行技术性证据审查,最终结论显而易见,与我们一致。为此,检察机关最后以“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具有伤害的故意且实施了伤害行为”为由,作出不起诉决定。

回顾此案,当事人的心理困苦与纠结,给家庭带来的负面影响,我们看在眼里,文中不渲染。


此案简单:卷宗总共数十页,翻一遍不用一个小时,相较其他数十本、数百本卷宗的“复杂”案件,本案非常简单,律师不用花费大量时间阅卷。案情简单,短短五分钟发生的事情,而且有视频,任何细节都很清楚。

此案复杂:主要证据是两本住院病历,里面包括入院记录,各种检查报告单、出院小结等,一份鉴定意见书。关于住院病历,不要说看懂内容,大部分人甚至对病历上医生写的字都不认得。关于鉴定意见,除了审查资质、标准外,大部分人都只看最后的结论。

最终结果:整个过程中,被害人一直说是拉扯导致其受伤,从未讲其被推倒倒地,而这明显与事实不符。


破解之术

必须邀请专家一起参与,跟专家一起研究相关资料,主要是住院病历、骨折CR片以及鉴定意见书,在这个过程中,发现损伤结果是客观事实。但是有客观的损害后果,行为人就要承担刑事责任吗?当然不是,只有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才需要承担后果。经过研判发现,致伤方式与被害人陈述不一致。人会说谎,但骨折的形态不会说谎。通过骨折形态判断,这是典型的跌倒伤,因为骨折存在压缩的情况。只有受到纵向的力才会呈现这样的骨折形态,属于典型跌倒手撑地后导致的骨折。


办案感受

这是一个通过技术还原事实的案件。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今天,各个领域都离不开科学技术,具备“技术”意识和相应资源,用专业加持为法律服务赋能。此案就是非常典型的一个专业加持为法律赋能,而且此时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为了推动法庭科学,我们提前布局,成立天讼刑辩机构,并且建立自己的专家库,涉及医学、法医学、文书检验等领域,只有这样才能打破专业壁垒,实现真正的法庭科学。“法庭科学”注定是未来的诉讼发展方向,证据科学性问题必定成为法庭上的必争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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