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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犯罪:他以为只是赚点钱,人生却驶离了轨道

所属分类:天讼动态发布时间:2021-08-19

这是一起涉及11人电信诈骗团伙的案件,特殊的是,他们之中大多都是90后,甚至最小的一个是00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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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着被告席上坐着的这群孩子,他们眼神里有望向父母时的思念与羞愧,有望向检察官、法官时的焦虑与不安,亦有望向辩护律师时的渴求与希冀。

这群一脸稚气的被告人,被公诉机关起诉的诈骗金额高达252万余元。

而根据两高一部的文件规定,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金额达到五十万元以上的,就达到了刑法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也就是说,在不考虑其他量刑情节的情况下,他们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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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很多人都会说,并没有人强逼着他们去诈骗,既然做了,就是咎由自取,是活该。然而,他们真的都是“心甘情愿”犯罪的吗?

当法官问其中一名被告人“你为什么参与犯罪”时,他垂着眼睛,声音也从话筒里低低传来,“我毕业后在XX官网找到了这家公司,看公司有执照,入职门槛低,待遇又好,非常心动就去面试了。我的工作就是打电话找客户,我没想到这是犯法的,当我意识到的时候已经晚了”。和他一样,同案的很多被告人都是刚毕业就进入了这家公司。

对他们来说,这是人生第一份正式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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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经历过毕业后求职无门的灰暗时期,也都能明白对于大学生来说,毕业后能够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赚钱养活自己,是彼时最为迫切的事情。

殊不知,正是这种求职和赚钱心切的心理,让这些大学生刚毕业,就无意识地沦为了共同犯罪的参与者。

但他们真的是穷凶极恶之人吗?在案发之前,他们真的明白自己在犯罪吗?

这些大学生大多是通过正规的求职平台来到公司应聘,在他们看来,公司既有正经业务又有高薪待遇,怎么可能是犯罪团伙呢?而在面试时,也没有人会主动告诉他们,“我们是犯罪团伙,招聘你们来就是为了诈骗”,只有当他们真正入职、接触业务以后,才或许在懵懂之间意识到自己踩过了界。

然而,缺乏社会阅历、也缺乏基本法律意识的他们,往往在踩过界后不懂得要如何去修正自己的行为,在接受审判前也不会明白法律将如何对待踩过界的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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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他们当中大多数人只工作了两三个月,获利可以用“微薄”来形容,但当他们站在法庭的这一刻,未来等待他们的远不仅是牢狱之苦,还有人生档案里永远无法抹去的污点。

即使他们将来刑满出狱,仍然可能在社会的许多角落受到歧视,人们会习惯性地认定他们是坏人,往往直接把他们拒之门外。

正如我的朋友经常会问我,你们辩护律师为什么要帮坏人辩护?

在社会大众朴素的价值观里,人非善即恶,犯罪的人就是坏人。

我们为什么要帮所谓的“坏人”辩护?因为坏人未必真坏,更未必全坏,好比这些初入社会的大学生,他们绝非极恶之人,只因一念之差,站在了法律的对立面。

而律师能做的就是竭尽力量,在合理范围内让他们不至于承受他所不应该承受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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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结束后,法警将这十余名被告人挨个儿带出法庭,旁听席上也渐渐传来了啜啜的哭声。

这些特地从外地赶来见孩子一面的父母,有的别过头吞声忍泪,有的眼眶泛泪却仍然微笑着向孩子挥手,还有的已经难以抑制而倒地痛哭。

他们为人父母的,身上背负着因循的重担,觉得自己理所应当要为孩子掮住黑暗的门,可在残酷的刑罚面前,他们无计可施,亦无能为力。

同样,我们作为辩护律师,在法庭上可以为当事人据理力争的辩护,但面对绝望的家属,我们却只能给予沉默的倾听。




而这,只是我们今年办理的其中一起大学生犯罪案件,但我相信,现在还有很多大学生以为自己从事的是合法、正规的工作,也从来没有产生过犯罪的想法。然而有时候,可能正是这些看似正规的工作,让你永远追悔莫及......




律师简介


朱虹颖

(浙江天讼律师事务所)


1、台州市青年律师演讲比赛一等奖

2、《“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的辩护策略》一文获得台州市律师理论与实务研讨会论文比赛一等奖、第九届浙江省律师论坛论文三等奖

3.《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范的必要性探究和律师业务拓展》一文获得台州市律师理论与实务研讨会论文比赛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