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讼讲堂

第八期

所属分类:天讼讲堂发布时间:2021-08-19

天讼讲堂第八期圆满落幕

2017年5月13日上午九点,第八期天讼讲堂在香溢大酒店19楼会议室准时开讲。

本期讲堂由天讼所卢华富主任主持,朱艇副主任,周海灵博士以及庞艳霞老师分享关于交通肇事案件的情节评价和事故成因鉴定的观点。同时我们也有幸邀请到了台州市公安局法制预审支队林维红支队长,屈荣军副支队长,台州市交通警察局事故大队阮云星大队长以及椒江公安局预审大队李超大队长参加此次活动。

朱艇律师作为第一位主讲人,主题是《交通肇事罪辩护实例》。从实务角度,以经手的蒋某交通肇事罪案例作为入手点,打开交通肇事罪辩护的思路。蒋某醉驾、逃逸,致郑某重伤,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判定是蒋某醉驾、逃逸承担事故主要责任,郑某骑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承担事故次要责任。而朱律师以事故责任认定为核心,再结合重复评价问题,发表意见,并以情节完全相同的佛山市何嘉威交通肇事案例为参考,介绍了蒋某交通肇事案一审法院对重复评价问题未支持,而在二审法院予以纠正的辩护历程。

朱艇副主任举事实讲证据,以此指出在一个案件中审查事故成因的重要性,以及对此类行政认定转化型的刑事犯罪案件更应该把辩护提前到行政认定环节,对交通肇事案件着重从事故原因力开始审查。

朱艇副主任的演讲深入浅出,生动幽默,获得了在场的阵阵掌声。但是大家很快把目光聚焦到了周海灵博士身上。

周海灵律师,法学博士,原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庭资深法官。此次讲课从学理角度,联系多年实务审判经验,对交通肇事案件中的重复评价问题进行了深入解读。

在观点分享中,周博士着重指出了审查认定书在接手案件时起到的关键作用,并且从重复评价的理论渊源,各国规定,价值根源以及禁止重复评价的对象、时间和范围等多个维度展开分析。另外结合多年审判经历,周博士表示对于交通肇事罪的重复评价和责任原因力问题分歧较大,对于这类案子,律师更要对事故的成因进行深入分析。

听完周博士的精彩发言,最后压轴出场的是庞艳霞老师。

庞艳霞老师作为资深鉴定人,这次讲课站在律师的角度讲解道路交通事故中的鉴定问题。在交通事故当中,如何通过鉴定来呈现事实,主要从交通参与者行为方式鉴定以及法医学鉴定两个方面入手,给律师在交通肇事案件处理中提供了更广阔的思路。

浙江咏墨律师事务所主任钱一 一律师在听完三位主讲人的分享后,做出了天讼讲堂交通肇事主题将理论问题从实践中提取出来,是理论的一个进步,提升了刑事辩护的空间这样一个高度评价。

钱主任还提出了执业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应当长期积累,用心关注。从民商民事和刑事两个角度,辩证看待责任的认定问题,立足抗辩角度,抓住原因力观点。把专业的问题交给专业的机构,做到术业有专攻。

天讼讲堂第八期《交通肇事案件的情节评价和事故成因鉴定》主题沙龙就此圆满落下帷幕。下一期,敬请期待。

留言板块:

活动剪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