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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讼观察丨PTFX普顿外汇是否是网络传销?

所属分类:天讼动态发布时间:2021-08-19

PTFX普顿外汇是否是网络传销?(一)


| 什么是PTFX普顿外汇 |


PTFX外汇平台对外宣称是由普顿公司(英文名:PT PRUTON MEGABERJANGKA,2006年成立于印度尼西亚雅加达,目前是是印尼10大外汇券商之一)旗下的Pruton Capital交易平台在中国开设的外汇交易平台,简称PTFX普顿外汇平台,通过MT4软件绑定账户进行操作。


2016年进入中国后,通过代为炒汇,提供稳定收益,快速发展会员,且以中老年人为主,目前在中国会员超过100多万人。



PTFX普顿外汇的运行模式


1

静态模式:

1.绑定一名经纪人的ID号作为推荐人,注册成功

2.入金最低1000美金

3.选择五个其中一个操盘手替自己操作资金炒外汇

五个操盘团队操盘风格不一,或激进或稳健:

分别是“1号KennyVarizh”、“2号MidazDeo”、“3号AndiG”、“4号Thompson L”、“5号WesleyCo”

4.盈利后分配:

客户拿盈利的70%,技术团队拿15%,经纪人拿15%,公司赚交易的手续费


2

动态模式:

根据投资金额或者直推会员、金额不同划分为以下五个层级:

I(介绍人)级:

自己投资2000美元或以上;直推至少5位有效会员(每个会员最低投资1000美元);直推总业绩1万美元或以上。

IB(外汇经理人)级:

自己投资5000美元或以上;直推至少10位有效会员(每个会员最低投资1000美元);直推总业绩5万美元或以上;团队拥有至少50位投资者;团队总业绩8万美元或以上。

MIB(高级经理人)级:

自己投资1万美元或以上;直推至少15位有效会员(每个会员最低投资1000美元);直推总业绩5万美元或以上;培育至少3位IB级别直推会员;团队总业绩35万美元或以上。

1星PIB级:

自己投资5万美元或以上;直推至少20位有效会员(每个会员最低投资1000美元);直推总业绩10万美元或以上;培育至少3位MIB级别直推会员;团队总业绩500万美元或以上。

2星PIB级:

自己投资5万美元或以上;直推至少30位有效会员(每个会员最低投资1000美元);直推总业绩20万美元或以上;培育至少1位PIB级别以及4位MIB级别直推会员;团队总业绩2500万美元或以上。

根据层级的不同收取每手交易5-18美金不等的手续费,当团队体系内领导人账户等级平级或被超越的时候,不论中间隔了多少代,上面领导人账户可以拿到其动态收益的10%。


PTFX普顿外汇平台的宣传口号


1.不会技术也能炒汇?

不会注册有人代劳,月赚7%~15%左右

 

2. 只需要四步:

注册账号,监管入金,专业托管,提现




PTFX普顿外汇平台是否

涉嫌网络传销?


判断一个行为是否属于传销行为,主要的关键是该运行模式能否具有盈利性以及是在创造价值还是仅在转移价值,具体到PTFX普顿外汇平台可以从以下十个方面来分析判断:

(一)外汇平台是否真实存在

(二)中国的外汇交易平台是否合法

(三)有无收取入门费

(四)入金是否真实流出至外汇平台

(五)交易是否真实存在

(六)操作团队是否真实存在

(七)操作模式是否具有盈利性

(八)提现和退出是否自由

(九)有无进行欺骗性宣传

(十)人员结构有无超越性


PTFX普顿外汇是否是网络传销?(二)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者、领导者的辩护策略 |



PTFX普顿外汇是否是网络传销?(三)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被害人如何进行财产权救济?|



未完待续......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四、关于“情节严重”的认定问题 对符合本意见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传销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组织、领导的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一百二十人以上的;

      (二)直接或者间接收取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传销资金数额累计达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曾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一年以内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行政处罚,又直接或者间接发展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六十人以上的。




律师简介



▲朱艇   联系电话:13867601020


      浙江天讼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高级合伙人,台州市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秘书长,第三届浙江省优秀青年律师,台州市人民警察学校外聘教官,台州市广播电视大学特聘导师,椒江区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

     执业以来主要办理刑事案件,现专门从事刑事辩护及刑事非诉讼、企业刑事合规工作,先后参与办理了马来西亚MBI传销、香港LFG传销等诸多重大、疑难、复杂传销案件的辩护,取得较好辩护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