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讼案例

耿某某受贿案(原系玉环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曾

所属分类:天讼案例发布时间:2021-08-19

影响:

1、涉案渝汇蓝湾国际小区曾被喻为“台州地区最大纯海景住宅小区”,后因出现各大媒体所宣传的“楼歪歪”事件,最早入住的18户人家被政府部门紧急疏散和安顿。

2、本事件及本案被政府部门及全国各大媒体高度关注,庭审时玉环县政府安排公务人员到庭观摩,县政府及法院领导全程观看庭审直播;3、耿某某原系玉环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曾任玉环县建设规划局副局长、规划办主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指控要点:

1、2008年12月,台州汤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小区居民阻挠施工,县政府召开专题协调会议,时任县建设规划局副局长、规划办主任的耿某某出席会议,2009年底的一天,该公司总经理殷某某为感谢关照及解决纠纷,送5万元。

2、2010年下半年,浙江渝汇置业有限公司负责渝汇蓝湾国际二期商品房因质量问题未能通过竣工验收,公司总经理朱某某为求得时任办公室副主任耿某某的帮忙,分两次,每次送15万元,共30万。耿某某构成受贿罪,涉案金额共为35万元。


辩护要点:

1、30万部分没有犯罪时间,从辩护人在杭州酒店取得的入住记录看,相应时间段耿某某在杭州出差。

2、朱某某第一次的行贿起因存疑。

3、从控方所提供的相应书证看,可证明朱某某没有行贿目的。

4、朱某某行贿款的来源严重存疑,其行贿对象加上张某某,共送出53万元,但证据显示其只向公司领取50万元,而且是每月领几万,共持续12个月。

5、涉案款项去向不明。

6、殷某某的5万元部分指控证据不足。

7、耿某某对自己在侦查机关为什么作出过有罪供述问题,其在庭审中的解释当属“合理解释”范畴,因为其系一个癌症晚期患者。公诉指控证据不足,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