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讼讲堂

第十四期

所属分类:天讼讲堂发布时间:2021-08-19

讲堂开篇

2018年11月17日下午两点,第十三期天讼讲堂,在台州广播电视大学学术报告厅如期举行。

本期讲堂由卢华富主任主持,浙江腾智律师事务所胡东迁主任与天讼团队的朱艇副主任作为主讲人,针对在“捕诉合一”背景下,律师如何进行报捕阶段的辩护与起诉环节的沟通进行实务分享。

卢华富主任主持,拉开讲堂序幕


>>>卢华富主任表示在“捕诉合一”的背景下,辩护的主战场将会前移,也对我们律师的辩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希望通过本次培训,大家能够更好的应对即将全面到来的“捕诉合一”司法制度改革。

律师开讲,分享实务经验

胡东迁主任开讲,向大家介绍“捕诉合一”的背景,并从有利方面与不利方面两个角度,分析“捕诉合一”对辩护律师的影响。随后胡主任面对“捕诉合一”对辩护律师产生的影响,从“律师应当将辩护工作重心前移、提高辩护水平、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沟通说服能力”这四个方面进行实务分享。

对于大家关注的“在报捕阶段律师的辩护技巧如何得到提升”这个问题,胡主任结合真实案例,从基本规程入手,以“逮捕的法定条件来展开辩护”作为基本思路,由点及面,由浅入深与在座各位针对报捕阶段律师的辩护方法进行分享,为在场律师带来了一次印象深刻,受益匪浅的现场教学。

朱艇主任以《 审查起诉阶段的有效沟通》为主题与大家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分享,分析了律师和检察官未能有效沟通的原因是不敢沟通、不能沟通、不愿沟通,这主要是涉及到沟通的立场、技巧和策略问题。

随后,朱主任就立场问题提出在审查起诉阶段,应当将检察官视为可以依靠的朋友。对于沟通的时机、形式、时长朱主任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就书面意见表达的篇幅、是否提交判例、怎么进行可视化展示以及如何装订精美和大家交流探讨。最后朱主任结合亲办案例,分析审查起诉阶段的沟通策略,提出沟通应当以“是否是硬伤及不可弥补”作为衡量标准,引发在座律师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