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讼讲堂

第一期

所属分类:天讼讲堂发布时间:2021-08-19

本期沙龙的主题为行政证据在刑事案件中的合法性审查及辩护技巧,由浙江天讼律师事务所培训中心主任庄慧杰主持,邀请的嘉宾有台州市人大法工委立法处马英杰处长,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浙江厚启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邓楚开律师,浙江海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李鸣杰律师,以及市律师行政专业委员会主任、浙江红大律师事务所主任林文辉律师,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浙江天讼律师事务所主任卢华富律师,本次沙龙还邀请了台州市人民检察院叶文婷处长以及椒江区公安局法制大队李超教导员参加,现场人员近百人,气氛活跃。

先由李鸣杰律师介绍办理醉驾案件的经验和技巧,再由邓楚开博士及卢华富律师介绍办理污染环境案件的经验和技巧,然后由嘉宾马英杰处长进行点评,再由邓楚开博士、李鸣杰律师、林文辉律师、卢华富律师进行互评,接着由参与的台州市检察院叶文婷处长、椒江区公安局法制大队李超教导员发表看法,互动过程中陈冰律师积极发言。

第一个环节,案例介绍:

1、李鸣杰律师介绍醉驾案的经验和技巧:

李律师首先从醉驾被查获到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整个处理流程入手,总结对“乙醇检验报告”的质疑要从血样(检材)的来源、取得;血样(检材)的流转、保管、送检;鉴定机构与鉴定人的资质、鉴定程序、过程、方法、意见的形式等。总结对于非法鉴定意见的质疑要从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检材的同一性和不受污染;鉴定标准;鉴定程序和方法入手。通过行政诉讼,由法院判决确定行政单位在执法取证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以达到非法证据排除和胜诉的目的。

2、邓楚开律师介绍污染环境案件的交叉发问技巧及经验:

邓律师从近两年办理过的3起污染环境案件入手,介绍其在办案过程中,充分挖掘案件事实,特别是污染源及污染元素等问题的深入了解,经过庭前准备,了解污染物的生产流程,查找资料分析涉案液体的性质,再委托具有鉴定资质的机构进行鉴定,同时联系专家并申请专家和对方的鉴定人出庭,在庭审过程中通过对相关人员的交叉发问,以达到非常好的辩护效果。

3、卢华富律师介绍办理污染环境案件的经验和技巧:

卢律师从近期已经办理和正在办理的四个污染环境案件着手,并列举了刑事案件中对行政证据审查的相关规定,总结污染环境罪行政证据的合法性审查分别从收集主体合法性、收集程序合法性、监测报告合法性审查入手,通过现实案例对整个行政取证环节进行拆解,从每一个细节着手,通过对应的大量法律、法规等规定,抓取行政机关在取证时的每一个违法环节,再结合相对应的法律规定,证明其取证和证据的非法性,通过提出质疑以及通过提起信息公开或行政诉讼,以达到刑事案件中的辩护目的。

第二个环节,嘉宾点评:

马英杰处长从行政强制措施的临时性和暂时性特征分析,认为公安机关在查获醉驾时的抽血行为是否是行政行为尚存在争议;在同时提起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情况下,法律并没有规定先后;证据本身并不区别行政证据和刑事证据等观点,并发表了三点启发:1、可通过行政案件来撬动刑事案件,效果不错,思路新颖;2、提取证据这个过程,如果能抽象出来是个具体行政行为的话,才可以并行出现,行政审判案件审理时会细致很多,包括主体资格、程序合法性,这会有利于辩护,这个辩护技巧很好;3、经办律师的专业精神非常钦佩,把鉴定过程分析的非常到位,找出的问题很多。

林文辉律师:通过下午这样的形式很好,通过天讼讲堂的第一堂课使自己开拓了视野,在不起眼的一个案件中,具有这么广阔的思路和视野,使自己深深地受到启发。同时,林文辉律师认为浙江天讼律师事务所和刑委会、行政委联合举办的形式非常好,表示日后行政委也将和刑事委在这个领域不断交流,然后和大家一起分享。

邓楚开律师:在行政法领域,把争议的行为认为行政行为没有大问题,如李律师醉驾案这样打下来,对公安机关还是有触动的,让公诉机关输几个这类案子,如果能推动我们的司法能够更精辟化,也未尝不可,如果一再迁就现实,我们就会在原地踏步,所以有探讨的余地。还认为在同时提起行政和刑事诉讼情况下,完全可以先行政后刑事,民行交叉案件是建立在同一个行为之上,而行政案件中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刑事案件中是相对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是两个行为,不一样的。同时,邓律师谈了自己最大的感想,就是律师专业化的同时也要了解不同领域的专业知识。

李鸣杰律师:环保案件,县一级做出数据,再由省一级作出认可;抓住一点,该认可行为是典型的行政行为,我们可以提起信息公开以及行政诉讼,是否是行政强制措施有争议,即使不认定,但对行为人毕竟有影响,还是可诉,只是诉的方式方法不同;行政审查的是程序合法不合法,刑事审查的是证据可用不可用,这是有区别的,律师和法官考虑的角度不同。

叶文婷处长:来到天讼讲堂后觉得非常值得来,最大感受是今天从另一个角度看到律师在庭审中的一些辩护技巧;公诉人和辩护人虽然角色不同,但都是一个共同体,追求的价值目标一样,辩护人这种专研和敬业的精神很让我们钦佩,感谢受邀来到天讼讲堂,希望下次市检能有更多的人来参加,听听不同的声音。

李超教导员:下午很高兴和荣幸参加天讼讲堂第一期,感受很大,自己在法制部门,这些案件对我们民警来说值得总结,特别是程序方面,目前我们的要求都是规范化办案,但是在很多细节特别是源头方面的处理需要更加细致,很多东西要带回去思考。